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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夜执了执手,“擂台边上开赌局倒也常见,五味社不禁赌,也不干涉,只要双方事先讲明、事后无悔便好。”

    赵德隐晦地看了他一眼,这才在纸上写下赌约,同时也要求司南写上一份。

    司南大大方方地写了。

    写完冲唐玄眨眨眼,搞定!

    唐玄微笑。

    就等着赵德出局了。

    很快,裁判们已经把十六道配菜品尝完了,正凑在一起激烈地讨论着。

    员工们围在司南身边,紧张得气都喘不过来了。

    尤其是二豆,原本就长得脑袋大身子小,这时候再一憋气,整个一红脸小蘑菇。

    司南蹲下身,捏捏他的脸,“还记得来之前我说的话吗?”

    二豆点点小脑袋,讷讷道:“师父说,做的时候抱着必赢的心思,做完之后就忘掉输赢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还紧张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不想给师父丢人……”

    司南刮了刮他的小鼻子,又指了指自己,“就算你会输,你师父我也不会输,等着看吧!”

    刚才他已经看过余掌柜的席面了,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,他也不会傻不拉叽地跟赵德订下赌约。

    果然,八位裁判商讨过后,在火锅店这边插上两支小旗子。

    余掌柜一时不敢相信,“诸位,是不是瞧花眼了?咱家的记分牌在西边,东边那个是司氏火锅店的。”

    白夜抿了抿唇,没说话。

    旁边一位白胖的中年人,笑眯眯道:“没错,十六道配菜的评定结果,胜者为司氏火锅店。”

    “嗷!!!”

    “我们赢了!”

    “二豆赢了!”

    小伙伴们炸开了锅。

    钟疆兴奋地把二豆扛了起来,绕场一周。

    二豆蒙蒙的,完全不敢相信。

    围观群众也一脸蒙。

    五水楼输给了火锅店?

    赢的是那个圆脑袋的小豆丁?

    有十岁了吗?

    “虚岁十二了,从小缺了营养,显得小。”司南微笑着解释。

    所有人:……

    重点是这个吗?

    五水楼的东家伍子兴朝裁判拱了拱手,要一个说法。

    这次是白夜开口:“先说八个凉盘,五水楼不算差,却也没有太好,比如这道醉猪脚,就不如你们店里的樊掌柜做得好。”

    余掌柜面色一僵。

    他当然知道姓樊的猪脚冷盘做得最好,不光猪脚,连五水席都很好。他怕他出风头,才故意没带。

    白夜摇着折扇,缓缓道:“司氏火锅店胜在菜式新颖、食材珍贵。比如这道果肉冰沙,荔汁肉打底,磨上细细的冰沙,这个时节可不是谁都吃得起的。”

    司南挑了挑眉,这意思就是自家二豆赢在了食材上,而不是手艺?

    唐玄抿着唇,看向裁判席的一位中年人。

    那人姓文,正是凤仪楼的掌柜,上次司南去凤仪楼“吃大户”,遇见的就是他。此次比试,他也是裁判之一。

    收到唐玄的指示,文掌柜清了清嗓子,接过话茬:“不止如此,司氏能胜,胜在味道。还拿这道冰沙举例,五水楼也做了,甜咸两味皆有,却不如司氏只取甜味来得清爽。”

    司南笑笑,这不明摆着吗?

    冰淇淋上洒胡椒粉,这谁受得了?

    “至于八道热菜……”文掌柜做了个请的手势,“还是由白社长来说吧!”

    “副社长。”白夜谦虚地强调了一句,说明了二豆能赢的原因。

    虽然语气温温和和,话里话外的意思只有一个——捡漏。

    二豆能赢,是因为余掌柜不遵守规则,把助手带来了,却又瞧不上他的手艺,八盘热菜里至少有四盘是他自己炒的。

    白夜瞧了眼二豆,微笑着感叹:“真是幸运呢!”

    二豆憨憨一笑,“对哦,今天好幸运。”

    一定是昨天晚上对着月亮许愿实现了。

    幸运个大头鬼!

    司南冷笑,明明自家孩子是凭本事赢的,却被他一张嘴给抹杀了!

    司南拱了拱手,恭敬又不失好奇,“方才商讨了许久,敢问,可是我家这小子还有哪里不足?”

    文掌柜摆摆手,道:“并非不足,而是很好。这道秋葵鱼杂烩食材简单,香而不腥,是取胜的关键——二豆,可以说说为何要选它吗?”

    二豆怔住了,怎么都没想到,这道菜会成了关键。

    这些大人物们……竟然喜欢?

    二豆紧张得喉咙发紧,巴巴地看向司南。

    司南拍拍他的肩,温声鼓励:“别怕,在家怎么跟我说的,如今便怎么说。”

    二豆点了点小脑袋,结结巴巴地说:“八道热菜……有、有七道是师父教的,还有一道,师、师父让我自己想……我、我就会做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想起从前的事,二豆忍不住回头,看向身后的小伙伴们。

    在那孔阴暗的桥洞下,他认识了槐树和冬枣,当时他被几个大混混打,如果不是槐树用两个馒头换下他,他那时候应该就死了吧?

    后来他跟着槐树和冬枣一起,抢狗食,捡吃的,和大混混们打架。

    槐树和冬枣力气大,总是冲在前面。他生怕被嫌弃,就拼命地找野果、扯野草,想办法弄吃的。

    这个秋葵鱼杂烩就是那时候学会的。

    秋葵在河边成片成片地长着,鱼杂都是被鱼贩们扔掉的,他捡回来,装到破碗里,一小碗一小碗地煮。其实很腥很苦,但是三个人都吃得很香。